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吴建法办〔2023〕23号)要求,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苏州市吴江区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吴政规字〔2022〕4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进行了实施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言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吴政规字〔2021〕3号)文件精神,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7月牵头出台了《评价办法》,并在2023年5月至9月期间牵头组织全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介超市项目业主及相关监管(执法)部门按照《评价办法》对全区中介机构开展了首次年度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运用在吴江中介超市,方便项目业主择优选取。
二、工作概况
(一)制定评估方案
区行政审批局成立《评价办法》实施评估工作小组,组长由中介监管科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政策法规科、中介监管科相关人员及法律顾问担任。评估工作由中介监管科具体实施,采用自行评估的方式,主要从“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内容的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取得的效果”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工作自2023年10月27日开始至2023年11月20日结束。
(二)收集意见建议
评估小组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认真收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以及中介机构对评价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余条,主要涉及评价范围、报名方式、评分办法、流程安排、结果运用等方面。
(三)《评价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绩效性分析和评价
1.合法性评估。《评价办法》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文件不相抵触。
2.合理性评估。评价主体涉及区行政审批局、项目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评价内容主要围绕项目实时考评、业务常态考评、日常监督考评三方面,相关评价细则在吴江中介超市进行了公示,评价主体合理、评价内容全面。
3.协调性评估。《评价办法》出台前,区行政审批局开展多次调研,征求了多方意见,法规科与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定过程程序规范、逻辑结构严密,用语规范、条文表述准确,与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之间不存在冲突。
4.可操作性评估。《评价办法》明确按照中介机构自愿报名、三方评分(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区中介办)、联合审查、廉洁从业审查、拟评结果公示、发文等环节进行评价,操作性较强。
5.绩效性分析和评价。《评价办法》的实施,为我区相关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时提供了参考依据,2023年9月1日发布了首次评价结果并运用于吴江中介超市,当月中介超市共成交项目412个,有等级需求的项目170个,占比41%。
三、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多次学习文件精神,推演评价流程并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评价实施细则》,汇编成册在吴江中介超市进行公示,多次通过吴江政务服务订阅号对评价流程、评价办法等进行解读。在评价开始前,区行政审批局召集相关部门先行预判并商讨评价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四、内容的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取得的效果
中介机构年度评价工作自2023年5月20日开始,9月1日结束,区行政审批局先后发布《关于开展中介机构年度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介机构审查工作的函》《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中介机构联合检查情况通报》《关于公布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中介机构2022年度评价结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统筹做好中介机构宣传发动及报名、三方评分、联合审查、执法检查、拟评等级公示及发布相关工作。全区共有987家中介机构报名,涉及28个行业类别,共评出AAA级166家,AA级460家,A级339家,B级17家,C级5家,其中AAA级占比16.82%。
五、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评价办法》实施以来,得到了我区广大中介机构、项目业主单位的认可,优化了我区的营商环境,但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中介机构参与评价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中介超市业务量较大行业的中介机构参与积极性比较高,如政府采购、造价咨询等行业;中介超市业务量较小行业的中介机构参与积极性较低,如二手车代理、报关代理等行业。
二是评价类别需要进一步扩大,部分行业因不需要资质或资质已取消等原因,相关部门未将相关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如工程咨询、消防检测等行业,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实施监管并纳入评价范围。
三是评分实施细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未在中介超市发生业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业主评分分值需要进一步调整,进驻中介超市的区外中介机构、新成立中介机构的评价办法需要进一步商讨。
四是联合执法检查、部门联审、廉洁从业审查等环节发现的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或违法行为,在评价过程中如何处理或扣分未明确,需要相关部门明确处理意见或扣分标准,同时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五是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多数项目业主在发布项目时对中介机构的年度等级有一定的要求,在评价空档期新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等级建议参照AA级管理。
六是部分中介机构对《评价办法》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参加评价,也不知道如何评分,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中介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评价办法》的解读工作。
六、实施后评估结论
《评价办法》的实施,对中介机构按照AAA、AA、A、B、C五个等级进行分类,为项目业主选用高质量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各行业中介机构树立了标杆,营造了争当AAA级中介机构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我区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议本《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细则,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