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成雅纺织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邹冰(身份号码:522426********4013)于 2024年4月9日经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为工伤。你单位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中心已于2026年8月4日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职工 邹冰 工伤保险待遇陆万陆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整 (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陆万陆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整(大写)。
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联系人:刘灏、黄飞鸿 联系电话:0512—63950255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