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第四条规定,(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且未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并在2026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4)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