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规定,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需按规定报送《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