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吴江区港口经营人开展了2023年度信用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当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65号;邮政编码:215200;联系电话:63420867。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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