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7〕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20〕1号)文件要求,我区对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经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统计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监督核查,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大厦B座625室,邮编:215200,电话:0512-63980676。
企业名称 |
损失补贴头数 |
损失补贴资金(万元) |
无害化处理头数 |
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万元) |
资金合计(万元) |
吴江市食品有限公司坛丘食品站 |
258.3 |
20.664 |
570.3 |
4.5624 |
25.2264 |
苏州苏太企业有限公司吴江生产加工分公司 |
18.28 |
1.4624 |
18.28 |
0.14624 |
1.60864 |
吴江东之田木农业生态园 |
3.12 |
0.2496 |
3.12 |
0.02496 |
0.27456 |
合计 |
279.7 |
22.376 |
591.7 |
4.7336 |
27.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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