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58号)、《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2019〕148号)等文件要求,上级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文规〔2021〕5号),适用于苏州市区民办博物馆的扶持,包含吴江区民办博物馆。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废止《苏州市吴江区民办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吴文体旅规〔2023〕3号),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1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12-63482339;通讯地址:吴江区高新路785号;电子邮箱:wtl63482339@163.com。
附件:
吴文体旅规〔2023〕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民办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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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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