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4〕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瞪羚企业推荐工作,吴江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定量指标:2023年科技活动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0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2020-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2023年正增长;
(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0年,2020年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且2020-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23年正增长;
(3)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且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且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定性指标: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二、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用A4纸正反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式两份,于2024年5月22日前报送至各区镇科技部门。材料电子版(格式:汇总表excel、信息简表word及pdf)压缩包(命名:XX企业-江苏瞪羚企业企业申报)同步报送至各区镇科技部门。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各板块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瞪羚贷”专属优惠政策,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
联系方式
吴江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512-63981881
吴江开发区科技局:0512-63960312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经发局:0512-63263351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经发局:0512-63959750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0512-60901923、0512-60901912
七都镇经发局:0512-63828307
桃源镇经发局:0512-63859736
震泽镇经发局:0512-63778326
平望镇经发局:0512-63382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