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4〕4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独角兽企业推荐工作,吴江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30个重点产业攻关方向,有关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标志性首台套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平台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以上。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2019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2014~2018年内成立且估值超过1亿美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附件,(格式: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信息简表word、信息简表及附件pdf)压缩包(命名:XX企业-江苏省独角兽企业申报)于2024年5月13日前报送至各区镇科技部门。
2.纸质材料
《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附件,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胶装成册一式4份于2024年5月13日报送至各区镇科技部门。
3.对曾经入围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布的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本年度继续申报的只需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无须提交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企业榜单。
3.各区镇科技部门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4.今年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的遴选将把申报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作为前置条件,请有计划申报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5.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独角兽企业提供“高成长企业贷”优惠政策,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联系方式
吴江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512-63981881
吴江开发区科技局:0512-63960312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经发局:0512-63263351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经发局:0512-63959750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0512-60901923、0512-60901912
七都镇经发局:0512-63828307
桃源镇经发局:0512-63859736
震泽镇经发局:0512-63778326
平望镇经发局:0512-63382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