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4〕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评对象
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通过验收的新材料领域工程中心,名单如下:
所需材料
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表(附件2)、绩效考评总结报告书(附件3,含佐证材料)。
提交时间
材料由各区镇汇总,电子版初稿请于2月27日前提交至区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材料经吴江区科技局审核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吴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如有更名,需填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更名情况》(附件4),在材料中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可见原企业名称的)等企业更名材料。
2.如企业不参加本次绩效考评或已不再运行,请由企业、所属区镇写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逐级提交至区科技局成果科。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载体类项目,报告内容应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投入、有人员、有产出”标准,进行全面建设情况介绍,不可有遗漏和缺项。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标准及说明见附件5。
联系方式
吴江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0512-63981883
吴江开发区科技局:0512-63960312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经发局:0512-63263399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0512-63959750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0512-60901912
七都镇经发局:0512-63828307
桃源镇经发局:0512-63859855
震泽镇经发局:0512-63778326
平望镇经发局:0512-633811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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