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港航〔2023〕1号)文件要求,对吴江区港口企业开展了2025年度分类分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当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65号;邮政编码:215200;联系电话:63420867。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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