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梳理,拟废止《关于印发<吴江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价规〔2011〕1号),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512-63982127;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A座21楼。
附件:《吴江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价规〔2011〕1号)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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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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