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房品质、完善农房居住功能、提升江南水乡苏式化风貌。平望镇人民政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吴政规字〔2014〕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平望镇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平望镇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12-63959960;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或直接在下方留言。
附件:《平望镇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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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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