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区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商务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商务部门基本职能为内容,以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商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政务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和国务院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区商务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三、政务公开遵循原则
(一)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以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做好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维护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
(二)公开公正,便于监督。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三)注重实际,突出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四、政务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
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外资、外贸、外经、市场商贸等政务内容,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对外主动公开。
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区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体裁等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区商务局机构概况(包括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直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包括涉及商务各条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包括商务工作阶段性规划、计划,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4.应急管理(包括商务各类应急管理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业务工作(包括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
6.收费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7.各类信息(包括区商务局工作动态信息,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重点工作、项目类信息,人事任免信息和各类民生服务类信息及公告公示)
8.政策解读(包括商务各条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解读)
9.民意征集(包括商务各条线项目的民意征集)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是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基本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采用主题、体裁等目录分类方式。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可选择标题、正文、文号等)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条例》规定,在区档案馆设有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公众可到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查阅相关文件。另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信息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当面申请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吴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基本政务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点击“提交”,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纸质《申请表》填写好后邮寄(不接受到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当面递交申请的,请将填写好的纸质《申请表》递交至吴江区商务局办公室。
除特殊情况外,暂不受理除以上三种申请方式外的任何方式的申请。
2.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将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部门或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
(6)区商务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
(一)局办公室为微信公众号管理部门,负责公众号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指导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落实。
(二)微信公众号管理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运营方对信息排版、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负责。
(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范围包括:最新业务活动公告、通知;重要工作及活动宣传;政策文件解读;结合工作需要,需发布或转载的其他信息;其他由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提出,经领导审批同意发布的信息。发布、转载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四)拟稿人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并形成初稿,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拟稿人将初稿信息送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办公室,办公室对信息选材、信息合适性进行审核后提交运营方进行文字编辑、排版工作。
(五)运营方编辑排版完成后形成信息临时链接,由办公室将链接送至拟稿人,并由拟稿人送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若有修改,则由办公室与运营方进行沟通。
(六)发布的信息需注明拟稿人、审核人及签发人,通常审核人为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发人为分管领导。转载的信息需注明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必须为官方渠道。
六、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拟稿人、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负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级保密审查。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保密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对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要书面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由办公室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信息,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公开。
(四)拟公开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
(五)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区商务局办公室是区商务局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区商务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吴江大厦B22层;联系电话:0512-63982253;传真号码:0512-63982252;邮政编码:2152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八、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监督工作。
(二)落实责任。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职责、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层层负责,逐级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工作到位。
(三)加强督查。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局监察室做好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各科室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公开的效果等方面及时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予以批评和督促整改。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乃至给予政纪处分。
九、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