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吴江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江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见
为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着眼推进全局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和制度化,努力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务信息工作公开机制,树立起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二、公开内容
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本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免于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1、2项所列的政务信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受免予公开的限制:
(1)信息公开权利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
(2)公开的公共利益超过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
第4、5项所列的政务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信息公开义务人可以决定予以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方式
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开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https://www.wujiang.gov.cn/。
(三)公开流程
(1)各部门拟稿或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时,填写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表(附件1),按要求将内容填入指定栏目,由科室或者部门负责人提交内容是否可以公开的建议。
(2)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建议不公开的,要求说明不公开理由,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不公开后,流程结束。
(3)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建议公开的,提交保密主官审核。
(4)保密主官认为不可以公开的,直接作不公开处理。
(5)保密主官认为可以公开的,提交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6)审批完成,由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阅览、抄录、复制等方式公开依申请的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权利人有权取得准予公开信息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电子文件和抄录件。申请人在申请中选择以邮寄、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政务信息复制件的,本单位以该申请要求的形式提供。
(三)公开流程
(1)经办人员形式审查并登记。办公室经办人员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依申请公开批办登记(附件2:批办单),登记同时审查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形式要求等内容是否齐全。内容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更正或补充;对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其获取途径;内容齐全的,根据批办单中领导意见送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2)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审查。接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书的业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进行准备并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制作答复意见(附件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于收到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反馈法规部门(填写附件1: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①属于政务信息且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提供该信息。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③属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整改、补充意见。④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写明该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3)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部门在收到答复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并反馈业务部门。
(4)保密主官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存在问题,退相关业务部门修改后重新审批。
(5)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答复内容进行全面审核。
(6)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的答复,答复部门将答复书按申请人要求答复申请人。
(7)答复完成后,承办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答复内容报办公室备案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务信息公开是推行机关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实现领导工作民主化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单位、部门、科室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
(二)注重创新,讲究实效
对于已经明确必须公开的内容,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同时,政务信息公开需要不断完善,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途径,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规范运作
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凡是能够公开的事项必须全面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凡是能够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的动态化。
附件:1.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