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生辛发梅因保管不善,将01057884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江国用(2009)第01091005-8-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生辛发梅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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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生辛发梅因保管不善,将01057884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江国用(2009)第01091005-8-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生辛发梅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