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证明第9036519号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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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家路、乌金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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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45839号 |
许文兴 |
不动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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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陵镇春兰街588号尚雅苑17幢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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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42768 |
王小平 |
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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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坪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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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41742 |
唐小多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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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望镇庄田村(街)7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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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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