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新建 卜金珍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3927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新建 卜金珍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