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松陵镇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12-6090582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土地/房产 |
用途 |
备注 |
1 |
俞卯云(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黎里镇大潮村14组 |
320509110006JC00112F99990001 |
120/165.7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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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戴四明(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黑龙村(15)北黑龙头77号 |
320509100163JC00107F99990001 |
120/168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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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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