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建春(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同里旺塔村7组的2323087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该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建春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