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囡(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同里梅湾村8组的2320874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及宅基地证遗失,因原声明人已故,现由其继承人沈伟声明该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及宅基地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原声明人:沈大囡
现声明人:沈伟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