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人民团体,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强化中介监管,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吴政规字〔2022〕4号)要求,区数据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介机构评价,本次评价主要围绕项目实时考评、业务常态考评、日常监督考评三个方面进行。经中介机构自愿报名、四方评分、联合执法检查(抽查)、联合审查、廉洁从业审查、公示、公平竞争审查等环节,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年度评价结果使用期限自本年度发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发布之日止。
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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