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二、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三、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说明:
1、水务窗口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投资建设业务区,咨询电话:0512-60905765;河湖管理科位于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A座20楼,咨询电话:0512-63982015。
2、《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编制,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的技术要求进行编制。
五、流程图
附件1: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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