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全面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一股强劲的新鲜力量。
一是科学推动全域覆盖。将研究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制定“责任书”,排出“时间表”,确保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高质量推进。立足“总量控制、服务基层、科学布局”理念,结合吴江11个镇(街道)司法所规格、人员配置结构和工作量,科学确定司法协理员人员配比。以现职聘用人员转任为主,统一公开招聘为辅,多途径吸纳司法协理员,加设“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入职门槛,从源头上保障司法协理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已为3个大型司法所共配备11人、6个中型司法所共配备12人、2个小型司法所共配备4人,吴江全域初步实现司法协理员全覆盖。
二是管育并行提升素质。制定《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构建起司法协理员“选育管用”全链条,常态化开展“日常监测、月度考核、季度评定、年底赛绩”,持续加强司法协理员工作情况考核,通过完善日常服务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等方式,激励司法协理员担当作为。专题召开司法协理员工作推进会暨司法协理员培训会议,相关职能科室围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对全体司法协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集中轮训2次,有力推动司法协理员与司法行政干警同堂培训、同场竞技,有效提升司法协理员业务素质。
三是加速应用展现本领。落实局领导挂钩司法所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推进相关工作难题,鼓励指导各司法所结合当地基层法治建设需要及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内部厘清司法协理员岗位职责,按照“一人多岗”“一份多职”工作思路,为在聘司法协理员设置法治建设、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细分岗位,推动实现人员配置效用最大化。截止目前,司法协理员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00件,占镇级调解组织调处成功数的79.5%,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52场,基层司法所“事多人少”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