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对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尖秋路西侧,东秋村45组(原秋田村22组)(具体范围以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1)。
该项目共计征收1户,约13170.51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如有出入,最终根据合法有效的房屋相关证明材料认定),为非住宅户。
二、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四、房屋征收部门: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
附件:1.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
2.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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