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对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尖秋路西侧,东秋村45组(原秋田村22组)(具体范围以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1)。
该项目共计征收1户,约13170.51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如有出入,最终根据合法有效的房屋相关证明材料认定),为非住宅户。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黎里镇汾湖大道753号黎里镇东秋村村委会。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0512-63260741。
九、监督举报电话:0512-63011592。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图
2.水乡客厅东秋村区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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