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江区公共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吴办发〔2017〕61号)文件要求,吴江区财政局、吴江区审计局联合组成飞检小组,于2025年7月24日至8月11日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财务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检查组对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吴江区医疗保障局、苏州市高级人才太湖培训中心、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吴江区总工会、苏州市吴江区红十字会、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单位制度建设、岗位与人员管理、账户管理、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绩效评价等六个方面,检查范围为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
从检查情况看,检查期内被检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业务,规范资金收付。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被检单位在制度完善、账户管理、会计核算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对被检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30日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均已反馈。同时,要求被检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助力经济持续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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