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调整优化生态补偿政策。生态补偿政策是吴江支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的集成化政策体系。自2014年实施以来,不断扩大提高政策的惠及面和补偿力度,财政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12亿元,覆盖21.8万亩水稻田、10个水源地村、18个湿地(森林)公园村、3千亩生态公益林、1.1万亩风景名胜区、8.8万亩渔业水域、6千亩桑园,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推进生态补偿责任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包括区镇两级的生态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区财政局联合区资规局、区水务局和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踏勘、集中考核、结果通报等方式,不断规范和加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与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挂钩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强化生态补偿资金财政监督。常态化落实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聚焦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持续完善多元化资金监督体系。纵深推进生态补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绩效指标设置,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生态补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后续政策调整、资金安排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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