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吴司通字〔2025〕23号)要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吴江区“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情况后评估,现按要求向区政府报送评估报告。
特此报告。
附件:
《吴江区“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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