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吴建法办〔2023〕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后情况评估,现按要求向区政府报送评估报告。
特此报告。
附件:《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面掌握《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一年以来的相关情况,区城管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吴建法办〔2023〕23号)的要求,对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办印发实施已满一年的《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吴政规字〔2022〕5号)(下文简称《细则》)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现形成实施后评估报告如下:
一、前言
《细则》于2022年9月公布,为全面贯彻落实《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停车管理工作,区城管局认真组织各相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制定配套文件,完善全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我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评估依据
1.《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2.《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
3.《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4.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三、评估机制和方法
根据通知要求,区城管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采用自行评估的方式,主要对《细则》实施后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开展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形成实施后评估报告;同时,借助实施后评估这一契机,区城管局也积极思考如何进一步提高全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整体质量,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四、实施情况评估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首先,《细则》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让广大市民和相关职能部门、区镇街道等相关机构及时知晓《细则》的内容。之后,区城管局作为文件起草部门,发布了《关于对〈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在吴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满意城管”微信端上公布,并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等场合向相关单位进行宣传,以便市民、相关职能部门等熟悉和理解具体条文。根据《细则》,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培训会议,向各板块停车管理部门进一步解读《苏州市吴江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对机动车停车场备案流程及要点进行解读。同时,区城管局在吴江日报上发布公告公布各区镇、各街道机动车停车场备案业务办理联系方式,方便经营者咨询了解吴江区停车备案管理相关要求。通过以上措施,《细则》的学习宣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取得的效果
政策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有序推进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2023年以来,全区已累计完成新增公共泊位2017个,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科学合理利用现有停车位,推动32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共享,盘活泊位资源800余个,探索实现商业体(万宝财富广场)停车设施与周边居民共享;在不影响正常出行的前提下,于老旧小区周边增设路内停车泊位,累计设置夜间泊位4059个,缓解居民夜间停车难题;围绕便利店、药店、银行、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累计增设475个“友好便民免费临停车位”,通过20分钟限时停车,满足群众日常所需;实现停车小程序诱导、无感支付停车缴费、在线索取电子发票等便民服务;实行经营性停车场线上备案,推进停车场数字化建档,实行“一场一码”“一位一码”管理,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停车监管。
截至2023年11月,吴江区共有164处公共停车设施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对军车实行免费停放,对新能源车辆实行有充电桩停车场2小时免费。同时,吴江区为满足市民在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对学校菜场周边、公园周边、P+R停车场分别实行1小时、2小时、3小时免费策略,约有75%的车辆能实现办事免费停,基本满足市民临时停车需求。
(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细则》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
《细则》的实施对提升我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碰到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重点区域设施供给仍有不足。近几年,我区机动车总量以每年近10%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区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61万辆。但公共停车泊位新增受限于政府财力、土地等压力,远落后于车辆增长速度,对于数量日益增长的车辆数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停车设施主要还需靠公共建筑、住宅小区自身配建及部分道路内临时停车位来提供,但仍无法满足私家车各种情况下的停车需求,部分区域(如老旧小区、医院等周边)停车难问题依旧存在。
二是社会停车场对外共享程度不够。化解城市停车难需要综合施策,特别是核心居住区、老旧小区,除了合理新增泊位外,应把共享停车作为解决停放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停车资源的错时共享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主,商业体、写字楼等配建停车场共享较少,多数单位因考虑到内部安全、管理成本等方面问题拒绝错时共享。
三是数据“一张网”建设抓手不足。当前吴江区通过城管、发改(物价)部门联动,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设施经营者必须完成停车备案、数据接入后才可进行收费核定,以此推进停车备案及信息化联网管理工作。但商业体、写字楼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由停车场建设管理单位自主制定并进行明码标价,不需要向发改(物价)部门备案,故对于此类停车场备案及数据接入缺乏抓手。
2.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综合利用闲置资源扩容增量。鼓励各板块深挖资源空间,重点聚焦老旧小区、学校、医院、景区等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区域,通过增设“海绵停车位”、建设立体停车库、挖掘地下空间、建设换乘停车设施、整合利用边角零星空闲土地等方式,就近就便增加停车泊位供给。
二是拓展提升存量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挖掘盘活存量既有停车资源潜力,按照“能开放,则开放”原则,统筹推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结合市民停车实际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商业综合体、居住社区错时共享闲置停车泊位,实现存量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是提质增效强化智慧停车服务。加大各类停车区域泊位动态数据接入率,丰富停车资源数据库,加强数据集成性,大力推动经营性停车场网上备案,探索互利共赢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动态数据“应接尽接”,完善余位查询、精准诱导、无感停车、便捷支付等便民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公众停车体验,提高车位流转率,提升城市运行效率。
五、评估总结
通过此次实施后评估工作,我们清晰地了解到《细则》的实施情况以及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作为本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区城管局将依据《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做好全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推广ETC智慧停车建设等工作,同时积极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勇于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不断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全过程监督,有序推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