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吴江区扬尘办以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制定落实一系列监管举措,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施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落地落实。现将有关2023年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扬尘防控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扬尘办职能,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年初对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后续发文进一步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健全会议、检查、信息报送等制度。今年以来,召开上半年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2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2次。调度全体成员单位月度工作情况和监管底数10次。开展全区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检查4次,会同区攻坚办和大气办开展专项检查6次。在2023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监督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度吴江区监督考核方案,目前已对区成员单位开展监督考核2次。
(二)聚焦重点区域,把控关键环节。国省控点3公里范围内项目全部执行高密度防尘网精准覆盖、喷淋等降尘措施常态化开启、高杆喷雾全覆盖安装等强化措施。国省控点2公里范围内项目实施每日打卡巡查,健全常态巡查、问题发现、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重点区域扬尘问题“清零”。针对房屋市政前期出土、后期“后三通”等扬尘管控难点环节,探索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由项目扬尘防治负责人每日双整点拍摄现场扬尘管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照片并发送给相关负责人,确保工程“一头一尾”关键环节扬尘可控,截至目前共有59项扬尘管控重点项目开展结对帮扶。
(三)消除扬尘监管盲区,补齐环境治理短板。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为纲领,通过调度扬尘监管底数清单,开展扬尘专项检查,统筹全区各类小型工程、管线开挖工程、拆除工程、待建地块以及园林绿化工程扬尘管控,开展宣贯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宣贯培训48次,发放《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200余份。开展小型(临时)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建立“吴江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管理平台”,加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与施工扬尘防治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施工单位对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截至目前,已有222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信息编码登记工作。要求参建单位加强建筑涂料进场验收,查验涂料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对不符合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和有害物质限值标准要求的,不予以进场。会同攻坚、大气办开展非道机械和VOCs专项检查2次。今年对全区1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扬尘整治4次季度检查,推动绿色生产常态化管控。
(四)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落实管控豁免政策。鼓励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豁免申请,培育一批扬尘管控先进示范项目,对申报豁免的项目开展联合评定,凡符合条件的,纳入应急管控豁免名单。今年共公布豁免清单四次,先后有78项次房屋市政工程入围豁免清单。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针对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今年以来开展了3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考核,共计122项次,主要涉及安置房工程、医院学校等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92个,工程总造价59.35亿元。
(五)探索施行系列创新举措,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建设运用“吴江住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将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等纳入智慧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已有130个项目接入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检查和自查机制,在常态化检查和督查的基础上,采购第三方开展全区各类建设工地、待建地块等的暗访暗查;以“一对一”结对帮扶推动建立微信小程序打卡机制,重点区域工地每日上下午打卡报备。推动配备各项技防设备,国省控点周边45个项目安装使用52套高杆喷淋设备。工程监督机构通过配备手持式扬尘监测仪等设备,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六)严查重处,对扬尘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区扬尘办各成员单位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多轮次开展扬尘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1396项次,开具扬尘整改通知书545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3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和水利工程等各类报监工地立案查处扬尘违法行为36起,罚款67万元(住建部门28起,55万元;交通部门8起,12万)。同时强化属地和综合执法部门对非报监工地查处力度,共处罚非报监工地63项,金额7.28万元。通报曝光问题工地(地块)15项次、运输企业25家次、车辆79车次,并记录行业不良信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通过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开展一系列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动,全区工地面貌和内外环境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从各方面数据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点: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和待建地块管理方扬尘防治意识还淡薄;建设项目“两头差”现象和线性工程扬尘防治不力现象存在;部分拆除工程、小型(临时)工程及维修养护作业防控不到位;乡镇项目与城区项目防治水平存有差距;属地管理力度不足,区镇(街道)综合执法查处力度不足等等。下一步,区扬尘办各成员单位要聚焦短板弱项,在监管体制上求突破,在监管手段上求创新,全力推进全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再提升,全力保障全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严格对标,全面履职尽责。区扬尘办成员单位持续对照各自扬尘管控职责和《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全区各类建筑工地高标准绿色文明施工。区扬尘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区镇、街道的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更好地发挥属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做好考核和宣传。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和部署,以考核为指挥棒,压实扬尘防控职责,完善短板和不足。同时,要持续开展《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等文件宣贯培训,针对不同工地和地块的扬尘治理标准,传达落实到每一个建设工地,督促责任主体健全工地扬尘防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综合施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管控,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不同施工阶段的检查,突出基础土方开挖阶段、室外附属扫尾施工阶段的管控力度,坚持施工全过程常态化管控。对各类小型建设项目、待建地块等,区镇、街道要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确保扬尘防控措施到位,全面提升全区各类工地(地块)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四)加强执法,强化长效化防控。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惩治政策,激励引导责任主体更好地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切实让管控好的企业受益,管控差的企业受惩罚。各区镇、街道要研究关于工地环境违法问题执法机制,针对各类小型工程、非报监项目以及待建地块,探索属地综合执法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查处建立完善扬尘执法体系,同步研究健全扬尘防控严重不良行为与施工企业履约评价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同向发力,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健全工地施工扬尘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苏州市吴江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