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平望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统一工作部署,现将苏州市财政局《关于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采购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联系电话:63982393、63982395;“货物商城”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5763。
附件:关于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4〕8号)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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