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科技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科技和招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七都镇、桃源镇、震泽镇、平望镇经发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科技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吴科规〔2011〕1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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