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室、公司),各功能区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实施进程,现成立汾湖兴黎生态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领导小组及资金保障工作小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朝林 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黎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伟斌 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黎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顾 焱 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黎里镇党委委员
成 员:董芳芳 汾湖高新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
蔡绍广 汾湖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主任
张 静 汾湖高新区科技和招商局局长
姚 俊 汾湖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局长
李苏雷 汾湖高新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何莎莉 汾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 欢 汾湖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春凤 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社会治理局)局长
吴 昕 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 园 黎里古镇开发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杜 涛 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夏建明 北厍智能制造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钮国民 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顾海珍 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志行 汾湖自然资源所所长
二、资金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李苏雷 汾湖高新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吴 昕 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李维学 汾湖高新区纪工委专职委员
方华东 汾湖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副主任
李 江 汾湖高新区科技和招商局副局长
袁 钦 汾湖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副局长
汝军委 汾湖高新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马 欣 汾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吴 伟 汾湖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范 立 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社会治理局)副局长
陈卫秋 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潇 黎里古镇开发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徐荣荣 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钱 峰 北厍智能制造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 贝 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潘 宏 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
叶建明 汾湖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和资金保障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