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全面推进美丽吴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美丽吴江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美丽吴江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美丽吴江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区域范例。
“十四五”深入攻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吴江建设成效显著。“十五五”巩固拓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美丽吴江基本建成。“十六五”整体提升,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健康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吴江全面建成。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度融入苏州市域一体化战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指引和刚性管控作用,构建“三核、两轴、两带、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促进形成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按照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实施差别化的空间发展导向、管控要求与准入政策。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115平方公里,EQI(生态质量指数)总体保持稳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发改委、吴江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参与;以下均需各区镇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重点控制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光伏+”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实现新能源、储能、智能充电互相协调支撑。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工作。(区发改委牵头,区工信局、吴江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三)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存量土地盘活焕新。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不断完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区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
(四)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深化运用“组长+链主”机制,通过“核心产业+”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围绕“4+2+1”产业体系,加大科技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焕新传统产业,支持纺织、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支柱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加快新一代半导体、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到2027年,力争形成5个千亿级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6300亿元。(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五)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点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集群整治,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提升清洁运输水平,推动机动车、工程机械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善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岸电使用率。深入推进“净美吴江”建设,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不断提高城市干净度。到2027年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争取达到28微克/立方米,2035年下降到26微克/立方米左右。持续推进一系列专项行动,噪声、异味有效投诉不断下降,到2025年,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六)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水安全为底线,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构建以“大运河、吴淞江、太浦河、环太湖生态保护带”为骨干的治水格局。开展重点湖泊治理攻坚,强化太浦河、元荡、汾湖等重要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巩固黑臭水体和劣V类河道治理成效,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稳步提升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优II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吴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七)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化工等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和建设用地用途变更联动监管,严控农药、化工等重污染地块规划用途,促进土地安全利用。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调查,制定落实改善措施。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八)高标准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加强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突出控源截污和减磷控氮,推进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源头降低入湖污染负荷。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全面建设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到2025年,厨余(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秸秆、藻泥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6%、99%、100%。开展太湖湖体水生植被生境修复及维护,促进湖体向“清水草型”转化。开展东太湖生态清淤试点,协同推进太湖其他岛屿生态保护恢复。加强环太湖湿地建设,逐步推进太湖一级保护区退圩(渔)还湖(湿),退圩(渔)还湖(湿)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太湖水生植被面积持续增加,蓝藻水华集聚危害明显减轻,流域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九)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稳步提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初具成效。到2035年,“无废城市”全面建成。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攻关和监督执法等能力提升(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改委、工信局等参与)。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常态长效。开展建筑垃圾非法倾倒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依法查处非法倾倒问题。(区城管局牵头,区公安局、吴江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十)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构建“两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空间格局,以太湖、大运河、太浦河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太湖部分区域实施修复工程。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系统推进耕地、湿地、绿地、林地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行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
(十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持续打造工业发达和人口稠密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严格保护典型生态系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严防外来入侵物种风险。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观测点位建设,充分利用AI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生物多样性长期观测,加强资源、设施及数据共享。(吴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
(十二)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行动计划,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办法》,实施“一图两单两卡”管理。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重点园区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依托生产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建成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加强放射性废源(物)、伴生放射性废渣安全收贮和监管,严厉打击辐射安全违法行为。(吴江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参与)
(十三)打造“水韵江苏”吴江篇。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品质。实施太湖流域系统治理,美化吴江苏州湾等沿湖重要节点。坚持传承创新,打响“水文化”品牌,深化文明探源,彰显生态价值,提升环太湖文旅吸引力。围绕“最美太湖水、文化新地标、世界级生态湖区”的目标定位,探索打造太湖文化标志性载体,打造太湖世界级生态湖区。开展大运河沿线遗址遗迹保护修缮,深化“运河十景”之一“平望·四河汇集”建设,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精彩吴江段”。(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吴江生态环境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
(十四)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高品质绿色空间体系,打造“公园城市”。统筹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发展向内涵提升、功能完善、品质提高转变。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水乡客厅、苏州南站科创新城“双碳”示范区建设,通过项目示范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十五)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推进特色精品、特色康居、特色宜居三类乡村建设体系,打造具有一定规模与影响力的优质苏式乡村集群。每年新建、改造提升省级绿美村庄1个;重点打造1-2个乡村振兴片区,展现新时代鱼米之乡崭新风貌。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江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参与)
(十六)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积极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具有吴江本土特色的文学、戏曲、影视、音乐等形式的系列生态文化精品,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支持环保志愿者和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传递吴江生态环境保护声音。(区委宣传部、吴江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三、保障措施
(十七)完善机制体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统筹专项资金推进美丽吴江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十八)建立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美丽吴江数字化治理体系,运用“数字吴江驾驶舱”开展有效数据治理,打造全区通用、多级部署、地区和部门特色应用相融合的示范应用体系。配合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排污单位数字化监管体系,形成智慧执法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数字化改革,大力推动吴江区重点河湖水环境云管家建设。
(十九)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生态环境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精准提升本质治污能力。围绕太湖综合治理、长江大保护、污染减排等重大任务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规划保障和用地预留。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建设。不断优化固危废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着力提升特殊种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十)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美丽吴江建设全过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吴江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等责任部门对照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健全美丽吴江建设推进机制。将美丽吴江建设工作纳入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美丽吴江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吴江生态环境局,由其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