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长三角示范区生态赔偿金跨省域“活水增绿”

长三角示范区生态赔偿金跨省域“活水增绿”

发布时间:2026-09-18   |   新闻来源:   |   内容分类:信用信息

沪苏交界处,元荡湖面碧波荡漾,连片生态浮床有序排布。日前,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法检、生态环境部门见证下,元荡局部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落地,投入184万余元资金,用于蓝藻拦截和水生态修复治理,使5.1万平方米水域重焕生机。

图片4.png

这笔修复资金源自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判决生效后,1000余万元生态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

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河湖相连、水系互通。为破解跨省污染治理难点,三地法检严格按照规定,将跨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到位的损害赔偿金等纳入专门账户管理,对无需原地修复的被污染水体,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确定替代性的跨省域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将赔偿金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构建起资金归集、责任划分、生态修复一体贯通的完整治理闭环。

从“一地受污、三地买单”到“跨域统筹、异地修复”,转变背后,是“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的制度创新。该经验还成功入选由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


链接: 中国政府网 | 江苏省政府网 | 苏州市政府网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3205090031 苏ICP备18003456号
本站自建立到现在共有 0 人次访问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434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