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编号:汾高许可准字〔2022〕第5号
单 位 名 称 |
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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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马秀慧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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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审 批 编 号 |
汾高许可准字〔2022〕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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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收到时间 |
2022 年 12 月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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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单位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下列岗位或工种符合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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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不定时工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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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或工种 |
人 数 |
计算周期 单 位 |
序号 |
岗位或工种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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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储物料员 |
266 |
半年 |
1 |
高管人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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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业员 |
1333 |
半年 |
2 |
研发人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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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修员 |
14 |
半年 |
3 |
物流人员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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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后勤人员 |
4 |
半年 |
4 |
客服人员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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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组长、领班 |
128 |
半年 |
5 |
司机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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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师 |
11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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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员 |
52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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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师、技工 |
65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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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检验员 |
64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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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统计员 |
13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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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合计 |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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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合计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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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总计 |
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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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后,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除上述岗位和已批准实行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岗位以外,不得混岗,其他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行。 3.你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 4.凡经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适用下属分支机构的,下属分支机构须到实施区域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后方可生效。 5.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生产旺季增加的工作时间须在生产淡季以集中休息或轮休调休的方式安排职工补休,确保职工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且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得违反《劳动法》41条的规定,超过部分应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0、22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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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需续期申报的,请你单位于有效期到期日前、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续期申请,并上报申请材料。超过有效期申报或扩大岗位工种范围的,按初次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