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产已达成交易,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现向社会征询异议,期限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即按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陈宇威,身份证号码:330106********0412,于2004年1月6日向吴江市松陵房产综合开发公司购买坐落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兴路887号的非居住用房,建筑面积179.31平方米,价格973370元。
现买受人陈宇威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本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特此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房产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2-63465800)。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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