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产已达成交易,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现向社会征询异议,期限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即按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潘汉杰,身份证号码:320525195710XXXXXX,于1995年6月14日向上海金洋房产经营开发公司吴江分公司购买坐落于黎里镇金家坝社区金鑫西路198号的房屋,建筑面积40.98平方米,价格52425.00元。
因购买时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现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本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特此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房产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2-63465800)。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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