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苏州市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府办〔2019〕2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苏州市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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