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来源: 吴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04 10:11 访问量: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们编制了《苏州市吴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也可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wu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组配、体裁3种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区政府领导

2.区政府机构

3.政府工作规则

4.动态信息

5.区政府人事任免

6.区政府文件(包括: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7.提交区人大报告(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五年规划、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

9.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10.区政府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其他会议)

11.区政府重点工作

12.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安全知识、应急工作动态)

13.重大建设项目

14.行政事业收费

15.政府集中采购

16.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月报、重要统计数据解读)

17.民生公益(扶贫开发、救灾抢险、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18.新闻发布

19.征地拆迁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www.wujiang.gov.cn)是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基本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采用主题、组配、体裁3种目录分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可选择标题、正文、文号等)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条例》规定,在区档案馆设有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公众可到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查阅相关文件。另外,还将通过召开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予以公开。

(二)公开渠道

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

2.政务新媒体:“吴江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3.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4.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5.吴江区档案馆、吴江区行政审批局等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吴江区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979号;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一楼“政务随‘e’看”政务公开体验区)。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邮寄、当面递交共三种申请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选择提交申请的单位,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点击“提交”,即可通过电子渠道提交至受理机构。

2)邮寄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纸质《申请表》填写好后邮寄(不接受到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当面递交申请的,请将填写好的纸质《申请表》递交至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除特殊情况外,暂不受理除以上三种申请方式外的任何方式的申请。

2.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苏州市吴江区政务公开制度(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务公开单位应当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为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公民提供必要的帮助;

2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相关信息已获取并可以公开的,可以便民提供给申请人;

3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相关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可以便民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无法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单位的,可以便民告知申请人可能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单位联系方式。

3.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是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联系电话:0512-63980877,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邮箱地址:wjqzwgk@126.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的提出”)。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