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防洪抢险、抗旱、防台等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度假区辖区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苏州市吴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州市吴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苏州市吴江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度假区行政区域内(以及邻近区镇(街道)发生但对度假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水旱灾害包括:洪涝、风暴潮、干旱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结合“四敢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设立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度假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度假区防办),设在党政办公室。
度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防台等相关工作,服从度假区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
各街道办事处设立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各街道防指),负责各自行政区域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服从度假区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
其他有防汛抗旱等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度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防汛抗旱、防御台风应急指挥体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