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机构改革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出现新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出现新变化,为进一步高效有序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良好工作机制,需对预案进行修订。
二、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以下简称盛泽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实际,进行本预案的编制。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四、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盛泽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总体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分为11章,分别从总则、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上报和通报、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奖惩、附件等方面作了说明。
《专项预案》共13项,分别是《吴江高新区(盛泽镇)防汛防台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建筑施工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燃气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每项预案针对各个突发事件从总则、区域基本情况描述、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预防与预警、信息上报、应急响应和救援、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附件等方面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