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意义
根据吴江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着力打造吴江教育名区。
二、工作任务
坚持突出重点、以用为本,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教育人才,教育人才选拔培养分为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引进人才全职到岗两年后,可申报选拔培养项目。
三、主要内容
选拔培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鼓励创新、激发活力、宁缺勿滥的原则。培养选拔范围: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园长),以及有关教科研专业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吴江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左右及以下,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左右及以下。
(三)选拔培养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如下:
1.教育名家
教育名家分学科和管理两类,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或担任校长满10年),拥有崇高教育理想和抱负,具有深厚教育教学(管理)功底和卓越的教科研能力,取得十分显著的业绩,形成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在区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评江苏省特级教师、苏州市教育领军人才、市级以上名校长称号。
(2)教育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得到学生、教师、家长、社会高度认同,满意度在90%以上。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引领和指导团队方面做出显著贡献,或主动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且实绩突出。
(4)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主持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有教育教学思想并出版学术(管理)专著,学术价值和推广价值得到认可或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
选拨培养的管理类人才,须为正职校长,在符合以上第1、2、3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培养青年教师、加强科学管理、引进人才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被同类学校推崇,具有一定美誉度。
(2)任校长前,获评所任教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并为同行公认。
(3)担任校长后,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数的1/3,或每年听课在50节以上。
2.教育领军人才
教育领军人才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具有较深厚的教育教学功底或较强教科研能力,取得良好业绩,形成一定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在学科教学、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培养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发挥一定示范作用。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同时获得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称号或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得到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认同,满意度在90%以上。
(3)发挥学科示范作用,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做出显著贡献或主动参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实绩突出。
(4)获得地级市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反映自己教育教学思想或教学(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具有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
3.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功底,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为学科发展和学校(单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一级教师职称,获得区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称号或区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
(2)教育教学业绩较好,得到学生、同事的认同。
(3)教学功底扎实,在地级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奖。
(4)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高质量教育教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