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群众诉求重复投诉率同比去年下降10%,群众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到2023年底,诉求量同比2022年下降20%,重复投诉率同比2022年下降20%,群众满意率达到97%及以上。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
确定流动摊管理提质、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停车更加便捷、加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加强下水管道改造维护、路灯亮化设施优化提升、违法建设治理有序推进八项工作为重点任务。
三、专项行动的时间
(一)立行立改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前)全力瞄准群众诉求首要矛盾症结,不折不扣推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使得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方案,排查梳理各类情况解决过程中有待完善的工作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1月底)紧盯专项行动整体推进情况,从群众诉求等方面,开展“回头看”,对仍然存在的重点情况和难点环节,加强研究和进一步治理,切实巩固提升质效。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2月起)针对各类群众反映突出情况,职责部门常态化分析研判,确保群众诉求抓实不反弹,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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