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优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社〔2021〕143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优抚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2〕23号)等文件以及本级年初预算共计881.3066万元下达给各镇、街道。
一、政策依据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优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社〔2021〕143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优抚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2〕23号)。
二、发放要求
抚恤补助经费和医疗保障经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各类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爱护,须专款专用,按月及时发放。
三、经费分配方案
抚恤补助经费,以各镇、街道上月抚恤补助资金额的占比来分配。
医疗保障经费,以各镇、街道目前在册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人数占比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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