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吴退役军人电〔2022〕2号)要求,“八一”期间,各区镇(街道)对我区在乡“两参”人员、企业退休“两参”人员、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人员、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共计慰问优抚对象765人,发放慰问金1250750元。
一、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吴退役军人电〔2022〕2号)
二、慰问要求
“八一期间”,由各区镇(街道)对我区在乡“两参”人员、企业退休“两参”人员、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人员、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费用由乡镇先行垫付。
三、慰问标准
在乡“两参”人员每人500元。
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5250元。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人员每人1000元。
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每人4000元。
“最美退役军人”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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