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汾湖高新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工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的背景与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1号)和《苏州市吴江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吴办〔2022〕27号)文件精神,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提升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依规相结合、综合施策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显著提升汾湖高新区工业企业亩均产出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构建绿色、集约、高效现代产业体系。
二、实施目标
2022年5月完成摸底排查并建立目标清单。2022年度目标为完成整优提升低效工业企业用地面积4900亩以上;2023年度目标为以吴江区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基数,结合城市更新、产业更新、成片处理区域完成整优提升低效工业企业及相应用地的面积;2024年度目标为全面完成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目标清单内企业及相关用地面积的整优提升工作。
三、整治范围
1.不符合相关区镇规划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存在严重安全、环保问题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3.2018-2020年三年平均亩均税收未达到分档标准、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的工业企业。
综合考虑汾湖高新区实际情况,亩均税收分档标准如下:
工业保障线内企业三年平均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亩(含);工业保障线外、开发边界内企业三年平均亩均税低于4万元/亩(含);开发边界外企业三年平均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亩(含)。
4.其他根据政策规定应当淘汰的企业。
另外,属于“三优三保”规划的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
符合下列豁免条件之一,经企业申请、地方政府初审并报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可不认定为低效工业企业:
A.获评瞪羚企业、苏州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
B.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在有效期内;
C.公司高管入选区级以上领军人才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
D.属于提供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基础配套并不可替代的。
四、整优方式
主要分为“自我提升”和“回购收储”两类。
五、工作举措
主要通过建立清单、明确目标、综合施策三方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