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新修订的《苏州市吴江区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吴政办〔2022〕70号)正式印发。
一、背景和意义
本次预案的修订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21〕10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苏府办〔2022〕60号)要求,为健全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机制,增强应对处置能力,确保我区太湖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特点和重点内容
1、变更触发条件
重大事件触发条件:
由“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6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60微克/升”变更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平均藻细胞密度大于(含)6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60微克/升;对于高效除藻除嗅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同时满足溶解氧小于(含)3.0毫克/升。”
较大事件触发条件:
由“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4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40微克/升”变更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平均藻细胞密度大于(含)4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40微克/升;对于高效除藻除嗅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同时满足溶解氧小于(含)4.0毫克/升。”
一般事件触发条件:
由“蓝藻水华面积大于(含)湖面面积的20%,且蓝藻水华发生区域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3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30微克/升”变更为“蓝藻水华面积大于(含)湖面面积的20%,且蓝藻水华发生区域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2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20微克/升。”
由“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藻类生物平均密度大于(含)3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30微克/升”变更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平均藻细胞密度大于(含)2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20微克/升;对于高效除藻除嗅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平均藻细胞密度大于(含)3000万个/升或平均叶绿素a浓度大于(含)30微克/升,同时满足溶解氧小于(含)5.0毫克/升。”
2、明确预警程序
接到省、市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达到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时,向有关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出预警,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启动应急响应,吴江区人民政府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启动相应响应级别,同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太湖办)报告。
3、明确工作分组
预案在原先的8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增加了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为在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市太湖蓝藻暴发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总体协调、工作指导、督办核查、沟通衔接、工作保障、有关会议安排、材料起草、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4、补充监测信息收集
补充监测信息收集,增加“叶绿素a浓度、藻细胞密度、溶解氧浓度等采用自动监测数据,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以人工监测数据替代。”
5、明确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由连续7(5或3)天蓝藻水华面积和水质指标均低于三级预警值时,一级(二级或三级)预警自动解除,变更为“在一级响应期间连续3天,二级响应期间连续2天未达到重大事件、较大事件条件,根据相关指标监测结果和省指挥部指令,自动降至相应事件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在三级响应期间,连续2天未达到一般事件级别,终止应急响应。”
6、加强预案演练
吴江生态环境局(太湖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