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吴江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名单(二百三十七)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联系电话:0512-63950761
苏州市吴江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名单(二百三十七)
苏州市吴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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